fengshuns
发表于 2012-5-31 21:26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hando_s</i>在2012-5-31 21:20:00的发言:</b><br/>
<br>同情中。
<br>
<br>如果JC也是蚂蚁棍友,应该放一马才对啊。</div>
<br>他当时说 没罚我款 就当照顾我了 言外之意就是棍子留下让我滚蛋
随便看一看
发表于 2012-5-31 21:41
<br>碰上识货的了
<br>悲剧啊
伦敦上空的鹰
发表于 2012-5-31 22:36
搞不好,没收你棍子那朋友也在咱论坛里呢,
夏雪
发表于 2012-5-31 22:56
那些人都成精了。
老生常谈
发表于 2012-5-31 23:01
<font color="#ff00ff" size="4" face="楷体_GB2312">或许那人就是咱们这屋的,或者是com那屋的</font>
yybob602
发表于 2012-5-31 23:15
呵呵,就是想打劫你的棍子
唐搏虎
发表于 2012-6-1 06:44
买GAS吧!
蚂蚁小强
发表于 2012-6-1 07:10
楼主…默哀吧…下次要注意啊
莎莎
发表于 2012-6-1 07:42
楼主也不用郁闷,就当赏给他的了
太阳之名
发表于 2012-6-1 10:25
哎。。。估计被回炉了。。。
梦想森林
发表于 2012-6-1 14:24
这回就有借口入手海军了吧?
xx狼
发表于 2012-6-1 20:41
<br>坛子里哪位收的...站出来
沧海一粟leon
发表于 2012-6-1 20:46
LZ想开点吧,好歹也是个识货的人,希望他好好对待你的棍子
lxw333lxw
发表于 2012-6-1 20:57
楼主节哀,另外 ,条例里有这条吗
天漠虎峪
发表于 2012-6-2 10:19
原来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