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龙 发表于 2009-2-12 21:14

唉,这就是我们所处的

super3118 发表于 2009-2-12 22:36

拉开长达一米啊?太夸张了

fz1018 发表于 2009-2-12 23:12

<br>
<br>最近都不敢说记者坏话了,姐夫是记者…………汗
<br>
<br>说到底,就算大幅度修改了正当防卫的法律条款,但对于个人防御器械还不是等于空白
<br>真到被暴力胁迫,空手的除了被害还有别的选择不
<br>就算你是个练家子,也指不定那天不小心给人阴了
<br>
<br>倒是让我想起某个岛国的某个将军把全国的铁片条子收上来铸大佛
<br>那天ZF把全国可以伤人的铁片条子,连JX都收了铸大佛,我的棍子绝对上缴配合

lubo 发表于 2009-2-13 00:21

<br>记者老是把东西写得夸张化,不知所谓
<br>记得以前有个记者写CS,也就是反恐精英,写得多么多么恐怖,什么心惊肉跳的炸弹声,靠,跟写小说一样
<br>现在还不是变成世界电子竞技一个项目了?

hunterjian 发表于 2009-2-13 01:21

要照这么说,砖头、剪刀、甚至筷子、绳子都能被列入管制了。对了,手指头还能把人眼睛抠出来呢,是不是也要被管制?

大虾 发表于 2009-2-13 03:14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focke</i>在2009-2-12 12:29:41的发言:</b><br/>
<br>就算防身过当,害的也不是什么好人
<br>
<br>现在都为坏人着想,限制好人携带防身用具</div>
<br>对&nbsp;&nbsp;&nbsp; 这话不假&nbsp;&nbsp;&nbsp; 好象弄的好人要犯罪似的

cbzsyz 发表于 2009-2-13 03:28

他越写甩棍就越出名

sxt0823 发表于 2009-2-13 08:11

要是禁就全部禁,别弄的歹徒手里有家伙,普通老百姓没有,那不等着挨抢吗!!!

齐羽 发表于 2009-2-13 10:00

楼上的,既然是歹徒,他怎么可能遵守法律?

糖加三勺 发表于 2009-2-13 10:18

下一步估计要禁菜刀

dpjin 发表于 2009-2-13 10:22

<br>道理大家都懂,但是冲动时有几个能记得住啊

wjzxht2002 发表于 2009-2-13 10:27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断水流三师兄</i>在2009-2-12 11:31:18的发言:</b><br/>一米长?什么棍子哦。。。。。 </div>
<br>我也在想,难道是35寸的?

laoba0001 发表于 2009-2-13 12:51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sxt0823</i>在2009-2-13 8:11:39的发言:</b><br/>要是禁就全部禁,别弄的歹徒手里有家伙,普通老百姓没有,那不等着挨抢吗!!! </div>
<br>要真能禁掉,我们还需要买甩棍吗?

huangqiang 发表于 2009-2-13 13:25

<br>那歹徒呢?歹徒的武器能收缴了,我的棍棍就上缴,就知道欺负我们这些老百姓

h77788452 发表于 2009-4-17 13:54

这个世界需要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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