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生常谈
发表于 2011-3-18 23:14
<font color="#99cc00" size="5">AK内裤男现在也爱发视频了{AK内裤男就是楼主的头像那人}</font>
向前
发表于 2011-3-18 23:24
年轻气旺!哎
amaw
发表于 2011-3-18 23:45
真正练过的 一般都不敢随便出手
马啃菠萝
发表于 2011-3-19 00:27
就是这么一说吧
eagle
发表于 2011-3-19 00:52
<br>无知 法盲
eagle
发表于 2011-3-19 00:55
花点钱完全可以和谐处理 调解就行了
sollking
发表于 2011-3-19 10:08
我记得,比如说拳击手,跆拳道,柔道这些但凡有过段位的人,就是空手伤人也算是持械伤人的
刀仙袁氏
发表于 2011-3-22 18:33
<br>那个演员还是不错的,实际上,光是手术费用很可能已经不止5万圆了。
<br>
<br>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更是高的多。
<br>
<br>算是比较息事宁人的了。
伦敦上空的鹰
发表于 2011-3-29 01:57
哦,这个头像不是我本人。是觉得好玩就贴上去的。
花和尚
发表于 2011-3-30 16:17
这一拳很强。
bobokart
发表于 2011-3-30 19:07
挨打的那孩子特别像冠希1!!!!
cq1516
发表于 2011-4-10 22:28
<br>打出来的祸,去牢里不知道还打不打。
qq404139
发表于 2011-5-7 23:39
大连老乡、。
布图杠烟
发表于 2011-6-29 18:01
<div id="textstyle_14" style="FONT-SIZE: 11pt; OVERFLOW: hidden; WORD-BREAK: break-all; TEXT-INDENT: 0px; WORD-WRAP: break-word">刑事和解说白了就是个“钱”字!<img title="点击查看大图" 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src="http://www.mayi.sg/images/emot/em18.gif"align="middle" border="0" /> </div>
mayil
发表于 2011-7-26 09:08
文艺圈 没好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