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l_007
发表于 2009-9-29 21:39
重庆现在打黑除恶风声紧啊
边缘
发表于 2009-9-29 22:21
<br>过了十一就应该没事了
<br>
边缘
发表于 2009-9-29 22:22
我们这里暂时还没听到什么消息
fu33
发表于 2009-9-29 22:25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mx0822</i>在2009-9-25 15:41:00的发言:</b><br/>怎么总觉得国家的法律很多不合理呢。比如携带自卫的武器本身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保护自己都变成违法的了。 </div>
<br>万一你要是那那些东西去威胁别人安全呢
fu33
发表于 2009-9-29 22:26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johnyuandl</i>在2009-9-25 16:08:00的发言:</b><br/>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法律同时也规定,生产、经销管制刀具的单位必须持许可证。 <br/>甩棍类属于杀伤性的武器,但现有的法律规定,未将其列入管制器具。<br/>乘火车可以携带,但乘飞机不能携带。 </div>
<br>你可以带着过一下火车站的安检看看。
铭哥
发表于 2010-9-6 09:00
重庆黑社会太多
comdaiying
发表于 2010-9-6 22:38
还是喷子好啊
z85900072
发表于 2010-9-6 23:03
<br>呵呵,楼上的,双节棍可没甩棍的便携性好哦。。坛子里到底有没有哪位大侠能清楚的说明,甩棍到底是不是属于管制器具来的。。具体哪些地方可以携带,哪些地方禁止携带。。
霹雳强
发表于 2010-9-7 00:51
重庆现在牛的不得了
prince4
发表于 2010-9-7 03:33
凡事都有好坏两面~~~~
lynnsy
发表于 2010-9-15 00:03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ztjoe</i>在2009-9-25 15:35:00的发言:</b><br/>偶身上就只有天生一杆“枪”,别的都不带。嘿嘿,这个应该不会拘留偶吧? </div>
<br>那就没收吧
阿东0460
发表于 2010-9-15 00:14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fu33</i>在2009-9-29 22:25:00的发言:</b><br/>
<br>万一你要是那那些东西去威胁别人安全呢</div>
<br>别人也带刀子了 你怎么去威胁别人呢 法律只能约束守法的良民 对那些歹徒有几多作用呢
finn
发表于 2010-9-15 00:51
菜刀也不能拿么
ab554846832
发表于 2010-11-29 16:35
()
无奈中!
棍出不仁
发表于 2010-11-29 16:38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冬虫夏草</i>在2009-9-25 15:44:00的发言:</b><br/>
<br>问题是难以区分那些是蓄意滋事的人 那些是防身护卫的人 索性就都不准带 这样相对比较好区分</div><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9f9f9">这就是ZF不作为的表现</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