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
发表于 2009-6-22 21:19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飘来飘去007</i>在2009-6-22 21:16:00的发言:</b><br/>我等机械的出来再爆发 </div>
<br>我也在期待 机械版....
zhangping290
发表于 2009-6-22 21:32
无语、、、、、
雨落润田
发表于 2009-6-22 21:37
<br>大家更多的是为论坛做出自己的努力,更好的促进GAS甩棍的发展,如果在论坛长久打拼,会得到更多的实在!
<br>游侠很豪爽!!!!!
<br>重复兑换应该是广大棍友的福音!
TXB
发表于 2009-6-22 21:59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独孤游侠</i>在2009-6-22 19:47:00的发言:</b><br/>
<br>
<br>以前是根本不能重复兑,现在是允许重复兑了,你觉得哪个好点?</div>
<br>现在换ANT也要收50%的重复兑换税了~我觉得最好加个注册日期的标准
<br>从注册年份算 没有兑换过的增加一个配额 这样比较合理
<br>有能力一次兑换多根棍子的本来也是少数
TXB
发表于 2009-6-22 22:00
其他物品同样以此类推。是包括ANT吧
shilker
发表于 2009-6-22 22:08
<br>虽然我金币差得很远,但我也坚决支持!
子非鱼
发表于 2009-6-22 22:08
<br>别的不说了 这个论坛就是讲究!!
TXB
发表于 2009-6-22 22:13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生活的勋章</i>在2009-6-22 20:40:00的发言:</b><br/>
<br><font size="5">我支持!省得到处找规则帖子!而且规则一旦制定颁发,就不要再改了!让大家也都安心!</font></div>
<br><font size="5">新制定颁发的规则是需要不断完善的 不妨先听听建议之后再确定下来不是更好 更民主</font>
蝶
发表于 2009-6-22 22:21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TXB</i>在2009-6-22 21:59:00的发言:</b><br/>
<br>现在换ANT也要收50%的重复兑换税了~我觉得最好加个注册日期的标准
<br>从注册年份算 没有兑换过的增加一个配额 这样比较合理
<br>有能力一次兑换多根棍子的本来也是少数</div>
<br>恩 这建议不错...
齐羽
发表于 2009-6-22 22:33
哦,知道了
勇气堂
发表于 2009-6-22 22:42
<br>学习了,觉得这个方法还是不错的。
大家猫
发表于 2009-6-22 22:44
这个也不错,最起码可以在一年内重复换,对于我这样的只喜欢GAS的人来说,能重复换总比没得换好。虽然我一次也没换呢。。。
勇气堂
发表于 2009-6-22 22:47
收的税会不会太高了一点呢?
莫龙
发表于 2009-6-22 22:48
<br>坚决支持论坛规定
耳总。聪聪
发表于 2009-6-22 23:24
支持支持。绝对支持。 JB也很难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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