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① 发表于 2019-1-24 07:36

那么问题来了,楼主究竟想表达什么呢?

中国龙 发表于 2019-1-24 08:04

啥子意思?

zhyhant 发表于 2019-1-24 09:14

这个没有定论

ghf331 发表于 2019-1-24 09:23

该咋判咋判呗

mt824 发表于 2019-1-24 10:00

那货被女方一家三口切底搞死,没办法1米8身高的男人经常去人家里闹事,案发当日还想把女方的全家灭口,当他拿着刀子捅人家老爹没有防背后,被美女偷袭,最后被她妈补了N刀结果不自量力的他被反杀。。和龙哥一样的下场,正好验证那句:贱者自贱,轻者自轻。先撩者贱,打死无怨

洞幺 发表于 2019-1-24 10:35

拿菜刀水果刀各种地摊刀搞事的人更多,什么人都有,防不胜防

阿奔 发表于 2019-1-24 10:40

警察不做为,早干嘛去了

热心棍友 发表于 2019-1-24 14:46

要我拿棍子打人肯定是我有理的情况下 不会无理取闹

ghf331 发表于 2019-1-24 14:51

刚才百度了一下,感觉宝马男那次那个摩托哥是被舆论救了

大波播 发表于 2019-1-25 00:41

甩棍某宝随便买卖,是蚂蚁棍友的可能性极低

小艾街球 发表于 2019-1-25 08:52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sheji 发表于 2019-1-25 13:13

有很多棍子没有论坛。

凭风听柳语 发表于 2019-1-25 13:31

棍子和人,好像没什么特别的联系。

gaosencctv 发表于 2019-1-25 14:17

这个怎么说呢,属于正当防卫,最好法说了

荒山孤树 发表于 2019-1-29 21:16

和甩棍无关,和用的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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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涞源反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