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f331 发表于 2017-5-12 06:38

在地上装死,打110等警察来,警察这馊主意

高原上的风 发表于 2017-5-12 06:38

打完能跑就跑,跑不了躺下装伤重,双方都有伤,而且不能明显区分轻重,谁后动手谁占理

zzaqc 发表于 2017-5-12 07:25

怪不得我国外交和国防这么弱,从对内管理方式就看出来了

xgdy 发表于 2017-5-12 08:01

电梯口被踹下去,很危险的啊,阿弥陀佛。这样的情况,换谁都特么会冲上去干。还听jc的,躺地上撞死……怎么可能

蛋炒饭 发表于 2017-5-12 08:21

本帖最后由 蛋炒饭 于 2017-5-12 08:22 编辑

这种治安案件也没什么所谓的案底不案底的,不打紧。。。
如果司法鉴定为轻伤,老哥你就要做好准备被那啥了。。。以前我记得香港一个纪录片,里面练过的练家子都说,我们轻易不敢与人动手,因为我们是练过的,裁判上会比较不利,不知道有没有与曲同工的解释。

中国龙 发表于 2017-5-12 08:25

天朝的法律

rambowolf 发表于 2017-5-12 09:26

不让你走你就不走你这拳头真要走哪个服务员敢拦你   走了也没用   公共场所都有摄像头的   还是能抓到你    就看想不想抓    想动手   就要引到没摄像头的地方去打    过后打死不承认    最后说一句   出国是好人的唯一出路    不出国    就要学会做坏人

zzaqc 发表于 2017-5-12 09:37

rambowolf 发表于 2017-5-12 09: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让你走你就不走你这拳头真要走哪个服务员敢拦你   走了也没用   公共场所都有摄像头的   还是能抓 ...

兄弟,有些消极啊http://www.mayi.sg//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03.png

阿奔 发表于 2017-5-12 09:51

煮鹤焚琴 发表于 2017-5-11 20:39
警察说的是实话,如果你当时装死的话那小子现在肯定拘留了,然后你可以定心要赔偿

如果装死估计那小子就跑了

不带安全帽的师哥 发表于 2017-5-12 09:52

这种情况应该不会留啥污点的,说来说去还是那个渣渣战斗力太弱,不禁打

wx1505 发表于 2017-5-12 10:25

感觉民警有点不作为,可以试试拨打12389,这个是公安机关和民警违法违纪举报电话,以下7种情形可以举报:
1.对群众报警置之不理,不按规定处警受案,符合立案条件而未及时依法立案、不破不立,虚假立案、拆分案件、升格降格立案等;
2.不按规定录入执法办案系统,隐案、瞒案;
3.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在立案之前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符合法定条件而越权管辖、违规立案、借助刑事立案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4.立案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履行告知、送达、书面通知、复议复核等法定程序,违规使用立案、管辖、回避、侦查取证等法律文书;
5.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

查,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不依法进行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违规撤销案件,以刑事和解代替结案、违规中止侦查;
6.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不够,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不应当立案意见不认真回复执行;
7.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你可以逐条对比一下,看看那条符合举报条件。

zlwtsss 发表于 2017-5-12 10:33

我觉得你打得对,JC的狗屁逻辑是和稀泥用的。

joson 发表于 2017-5-12 10:49

还是走吧!就算你装死了,我真不信那混混会等警察来。对这种只看结果不看动机过程的办案逻辑,什么所谓的正当防卫都没用。人家要么把成重伤,你没能力去防卫了,要么在人家把你打成重伤前你把他打到还不了手,这又已经防卫过当,怎么都是你倒霉。所以走吧

月色远山 发表于 2017-5-12 10:58

以后尽量避免才好,天朝的法治,你懂的

edcing 发表于 2017-5-12 10:58

唉真不知道说什么了
页: 1 2 [3] 4 5 6 7 8
查看完整版本: 再谈上次KTV和小流氓打架事件的几个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