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金蟾 发表于 2017-3-20 14:03

回复质疑我和反对民警学急救的同志

       《公安队伍开展院前急救学习的重要性》一文通过微信、微博平台发布后,部分基层同志对我和对我的理念提出了质疑和反对,我写了一封回复,望有疑问的朋友看到。不论您是支持,还是反对,我都十分感谢您抽出时间来阅读!

                  《答部分基层同志问》
      我在别的平台也也有投稿,部分基层同志对我进行质疑,对急救理念提出异议。每个理念都有支持与反对,我不奢望所有人支持,只希望更多人看到。今天您反对,不代表您一直会反对。我一直在基层工作,从未在机关工作过一天,说我坐办公室无可事实的同行们请先了解清楚再发表意见可好?我学急救是利用个人休息时间,自费学习,不是脱产学习、不是某些单位赞助。有朋友问在哪里可以学急救技术?抱歉,我不能做详细回答,每个省市情况不同,但省级的急救中心肯定会有培训。同志们担心救人后的法律责任。例如:上海、北京等地都实施了《院前急救条例》其中明确写了,参与实施救护人员受法律保护。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其中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救助行为造成的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法律做后盾,国家支持你,请放下思想包袱。有的同志留言说学习急救没用,请问:您的战友、家人因伤病倒地,您也只是打120,等急救车到吗?真要放弃抢救战友、家人生命的宝贵时间吗?
       在此感谢大哥,给我一个平台,让我可以和更多同行交流。同时感谢支持、反对我的朋友,只要你们看过就是对我的鼓励!




甩棍先锋 发表于 2017-3-20 14:11

有的人啊,提出质疑可以,注意言辞,想混淆视听搞个大新闻是万万不行的

洞幺 发表于 2017-3-20 14:37

质疑的精神是对的,但是不经过大脑的随口反对就是捣乱了。我也质疑国家为什么不把灾害应对和急救知识纳入义务教育,每每出现险情,就是一帮干瞪眼。

帝国近卫 发表于 2017-3-20 14:40

大部分人的想法还是抱着屁股不挨打

甩棍先锋 发表于 2017-3-20 14:57

帝国近卫 发表于 2017-3-20 14:40
大部分人的想法还是抱着屁股不挨打


老哥抱着屁股不挨打什么意思

帝国近卫 发表于 2017-3-20 15:04

甩棍先锋 发表于 2017-3-20 14:57
老哥抱着屁股不挨打什么意思

额,就跟你百度出来的一个意思,

月色远山 发表于 2017-3-20 15:19

百度结果亮了

ssmnxxx 发表于 2017-3-20 15:27

其实这里急救知识不但是警察需要学习。应该做到全民普及。只不过现在国家和大多数人都对应急方法。急救方法不重视。这个只有国家层面政策了。还有有时候给讹了得不到保障(讹人一张口,普通人一身剐,貌似讹人也不会坐牢)。

不带安全帽的师哥 发表于 2017-3-20 15:37

无论在网络的什么角落,中国最不缺的就是喷子和键盘侠

蒙脸丶冥王 发表于 2017-3-20 15:48

会急救会被说,不专业、乱来;不会又说,连急救都不会。。。呵呵哒

马良4320 发表于 2017-3-20 15:55

学点关键时刻不慌不乱!要学好,有过报道在急救时把对方的胸骨压碎的!

臭屁虫 发表于 2017-3-20 16:13

百度这个结果哈哈哈哈

东东爱甩棍 发表于 2017-3-20 16:34

其实对这些有反对声音的民警我也能够理解,这几年被新京报们祸害的已经心理阴影了。做的好是应该的,做不好就等着瞧吧,我们所长绝对不会鼓励民警去做医生该做的事,所以这条道路还跟漫长,所以我为老兄鼓与呼。先改变思维再逐步推进。

铭哥 发表于 2017-3-20 16:43

学个人工呼吸啥的也就可以了,更高级的还是留给医生去干吧,假如我是家属警察给来个人工呼吸我同意,更高级的还是算了,再说现在的警察素质,呵呵呵

seaman777 发表于 2017-3-20 17:06

对于车祸等事故伤及脊椎的,冒然搬动十分危险,不懂急救的人容易对救助人产生二次伤害,不知道法律是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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