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安
发表于 2016-5-21 20:52
人工判断的话,要多少浏览量啊!
悟韧
发表于 2016-5-21 20:54
坚决支持游侠的决定,齐心协力建设好论坛
Harryqiu
发表于 2016-5-21 21:06
甩中 发表于 2016-5-21 15: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偶尔会看到某个社会问题的帖子,
一回复就是上千字 。写完后,冷静下来,
Ctrl+A,←。
我则是准备发表千字文时,啪嗒一下F5或是前进后退一下,“卧槽我打了2小时的字怎么没有啦!!!”
周小胖
发表于 2016-5-21 21:17
我依稀记得有人狂刷贴和挖炆不会是他吧
白色海浪
发表于 2016-5-21 21:23
感觉有段时间了,论坛的帖子没有以前多了,不如之前人气那么高涨了…但每天还是会来看帖
寂寞解毒药
发表于 2016-5-21 21:29
坚决同意!!!尤其是最近不是露胳膊就是露大腿全是垃圾,您说偶尔有一两个乐呵乐呵就得了上来我还以为进了草榴呢这类的建议坚决会员级别上面给他写上流氓俩字,那些水贴的直接封号!!!
frostleft
发表于 2016-5-21 21:31
其实还可以调整为以购买过蚂蚁产品二次以上的人有兑换资格。
因为水贴的目的是很明确的。
鬼泣
发表于 2016-5-21 21:36
只是阻力特工什么时候出啊,都夏天了啊,
恶鬼门徒
发表于 2016-5-21 21:42
说实话,这个还得是跟会员个人有关。
回帖的水,发帖的也经常是打哈哈。太过随意不用心思。全是以QQ空间朋友圈的态度来上杂谈,完全没有考虑到这是一个公众平台。
甩中
发表于 2016-5-21 23:43
Harryqiu 发表于 2016-5-21 21:06
我则是准备发表千字文时,啪嗒一下F5或是前进后退一下,“卧槽我打了2小时的字怎么没有啦!!!”
准备发的长文,我通常用文本备份一个。
我说的那种情况,其实是明知道自己不会发。
在咱们论坛还好。有的时候在一些门户网站看到一些新闻,就很想吐槽。
后来就这样,写完后,删掉。说破无毒有益身心
小艾街球
发表于 2016-5-21 23:48
这个规定还是不错的,新人们发帖回帖要考虑下了
Harryqiu
发表于 2016-5-21 23:55
甩中 发表于 2016-5-21 23: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准备发的长文,我通常用文本备份一个。
我说的那种情况,其实是明知道自己不会发。
就是不想和那些说不清楚的人吵起来是吧?
已然
发表于 2016-5-22 00:59
本帖最后由 已然 于 2016-5-22 01:02 编辑
这个令就是让大家认真看帖回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西北双鹰
发表于 2016-5-22 01:07
说说我的看法:
1、我就认为这样的判定规则确实太过于仁慈,太过宽松,应该更严格一点,后果是回帖量虽然少了,但是质量大大提高,增加可读性和交流欲望;
2、不能以字数作为唯一判定标准,否则就会有诸如“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或者字数很多,但是复制粘贴的重复内容,类似QQ的刷屏;
3、以回帖内容作为首要判定条件当然是好的,但人工审核巨大的工作量确实也可以想像,工作人员确实辛苦,若能有个有奖举报之类的举措,可能也有点用,但又恐人人自危,担心挑起棍友间的矛盾,却也不是大家所愿意看到的,唉,一时没个万全之策,目前也只能是劳烦管理辛苦着吧…………
天渊血
发表于 2016-5-22 01:44
潜水员上浮支持,我们这里是一个比较专业性的论坛,而不是贴吧,所以帖子质量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