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狼子 发表于 2016-2-17 22:07

赫连培鑫 发表于 2016-2-17 22:05
狼子兄弟所言基本上是正解!!不过,如果拿的东西本身是管制器具的话,普通老百姓拿到公共场合去,这行为 ...

兄弟真专业,学习了

萧遥 发表于 2016-2-17 22:08

這個真心不懂~~~~

小艾街球 发表于 2016-2-17 22:23

原来是这样啊

binzi 发表于 2016-2-17 22:23

风流狼子 发表于 2016-2-17 20:53
刀在家削水果就不犯法,出去捅人就犯法
东西犯不犯法不在于它本身是什么,而在于你怎么用

本来也想回这句,既然你说了,我就回复一下给你个肯定

偷心人 发表于 2016-2-17 22:44

从管制条例上看好像酷棍不符合管制器械

披着人皮的禽兽 发表于 2016-2-17 22:51

我总觉得犯不犯法都是JC说了算。还看当时情况

sainteyes 发表于 2016-2-17 22:59

风流狼子 发表于 2016-2-17 20:53
刀在家削水果就不犯法,出去捅人就犯法
东西犯不犯法不在于它本身是什么,而在于你怎么用

政府不这么想

baobiao009 发表于 2016-2-17 23:02

我用喷雾防身都被没收过

赫连培鑫 发表于 2016-2-17 23:25

风流狼子 发表于 2016-2-17 22:07
兄弟真专业,学习了

过奖啦!!

shadowboss 发表于 2016-2-17 23:36

不知道乌鸦会怎么说,要不问问坛子里的JC和乌鸦吧

难看B 发表于 2016-2-18 00:40

迷茫者 发表于 2016-2-17 21: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它是不是属于管制刀具呢??

明明就是棍,怎么可能算刀。

gzmaxlee 发表于 2016-2-18 00:55

就是操蛋,你没S就是你的问题

已然 发表于 2016-2-18 01:45

打人就犯法和用什么没关系,你装兜里没人去搜身

壹队长 发表于 2016-2-18 02:16

作为武器就有机会被人搞了

bmue 发表于 2016-2-18 02:19

一击重伤要看对方的侵害程度。如果是普通斗殴,拿条棍子抽你,你反击达到重伤,不好意思,说什么都没用。即使你们认为棍子打头可以致死没用,棍子不算致命器械,其伤害程度是按行为结果来判定的。但是对方持刀就不同,反击中致重伤仍然是防卫限度内的,尤其是这时候你“一击重伤”,没有格斗过程,律师无法就对方有没有伤害的故意进行辩护,基本可以过关。另外,甩棍的学名是“伸缩式警棍”,不论有没有警徽和列装,都属于警用器械,属于管制品,这在公安部刑侦局的文件里是明确规定了的,所以警察收你的甩棍是应该的,不收是给你面子。至于酷棍和防卫笔,这些不属于管制品,你带着完全合法。催泪喷雾是管制品,也不要在公共场合把玩。
页: 1 2 [3] 4 5 6
查看完整版本: 酷棍犯不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