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狼子
发表于 2016-2-17 22:07
赫连培鑫 发表于 2016-2-17 22:05
狼子兄弟所言基本上是正解!!不过,如果拿的东西本身是管制器具的话,普通老百姓拿到公共场合去,这行为 ...
兄弟真专业,学习了
萧遥
发表于 2016-2-17 22:08
這個真心不懂~~~~
小艾街球
发表于 2016-2-17 22:23
原来是这样啊
binzi
发表于 2016-2-17 22:23
风流狼子 发表于 2016-2-17 20:53
刀在家削水果就不犯法,出去捅人就犯法
东西犯不犯法不在于它本身是什么,而在于你怎么用
本来也想回这句,既然你说了,我就回复一下给你个肯定
偷心人
发表于 2016-2-17 22:44
从管制条例上看好像酷棍不符合管制器械
披着人皮的禽兽
发表于 2016-2-17 22:51
我总觉得犯不犯法都是JC说了算。还看当时情况
sainteyes
发表于 2016-2-17 22:59
风流狼子 发表于 2016-2-17 20:53
刀在家削水果就不犯法,出去捅人就犯法
东西犯不犯法不在于它本身是什么,而在于你怎么用
政府不这么想
baobiao009
发表于 2016-2-17 23:02
我用喷雾防身都被没收过
赫连培鑫
发表于 2016-2-17 23:25
风流狼子 发表于 2016-2-17 22:07
兄弟真专业,学习了
过奖啦!!
shadowboss
发表于 2016-2-17 23:36
不知道乌鸦会怎么说,要不问问坛子里的JC和乌鸦吧
难看B
发表于 2016-2-18 00:40
迷茫者 发表于 2016-2-17 21: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它是不是属于管制刀具呢??
明明就是棍,怎么可能算刀。
gzmaxlee
发表于 2016-2-18 00:55
就是操蛋,你没S就是你的问题
已然
发表于 2016-2-18 01:45
打人就犯法和用什么没关系,你装兜里没人去搜身
壹队长
发表于 2016-2-18 02:16
作为武器就有机会被人搞了
bmue
发表于 2016-2-18 02:19
一击重伤要看对方的侵害程度。如果是普通斗殴,拿条棍子抽你,你反击达到重伤,不好意思,说什么都没用。即使你们认为棍子打头可以致死没用,棍子不算致命器械,其伤害程度是按行为结果来判定的。但是对方持刀就不同,反击中致重伤仍然是防卫限度内的,尤其是这时候你“一击重伤”,没有格斗过程,律师无法就对方有没有伤害的故意进行辩护,基本可以过关。另外,甩棍的学名是“伸缩式警棍”,不论有没有警徽和列装,都属于警用器械,属于管制品,这在公安部刑侦局的文件里是明确规定了的,所以警察收你的甩棍是应该的,不收是给你面子。至于酷棍和防卫笔,这些不属于管制品,你带着完全合法。催泪喷雾是管制品,也不要在公共场合把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