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债(1 Pic)~~~
本帖最后由 小山猫 于 2015-8-24 21:18 编辑。
看到了老酒写的仇和。猫来说说东北。
前任市长、市委书记被抓的消息,只在本市的报刊一角做了报道,再无其他后续。
为官一任,在和谐盛世的今天,如同嫖遍一方,总会在组织中留下些买春的痕迹。曾经主动或被动卖过屁股的还在青楼、尚在前台,说多了肯定伤及身世和前途,所以无论是红妆的窑姐还是粉袍的暗娼,必然也必须集体缄默。
这厮在本市任职七年,破坏力不输关东军。它主导拆掉了政法大楼、工商大楼、公安大楼、教委大楼、体育馆、游泳馆、妇女儿童中心、唯一的动物园、众多的学校、无数的民居村落 ... ... ,滚蛋至今,四个城区仍有这厮留下的各种烂尾工程。连路灯的间距,也只是国内其他城市标准的一半,而据传,这厮的情妇之一经营着省会的某个灯具企业。
猫看过一则当年的本地电视台新闻,这厮穿着挽起衣袖的白衬衫,和一群港商在一张铺开在桌面的城区地图上指指点点。作为普通市民的猫第一直觉,画面上的几个杂碎分明就是朝香宫鸠彦、松井石根、中岛今朝吾,而纪录的内容正是就要攻陷南京的前夜!
... ... 网上说,市郊的某个村落,民众闻之恍如穿越到1945,93大庆提前而至,人们奔走相告,鞭炮庆祝。若干年前,该村被数百黑社会的“正式工”和锦衣卫的“临时工”包围,民房被推倒,耕地被践踏,各种各样的养殖场被夷为平地。同“平顶山”和“潘家峪”两起由日寇制造的惨案比较起来,最大的不同是,人还没杀光。至于有没有被逼疯的,不得而知。反正各种、各样、各类、各界上访的,在其任内连绵不绝。
身为“亡国奴”的忆苦思甜教育如此直观,抗战十四年的东北人改朝换代了竟然还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举国的特色就是,尽管各种白纸黑字的所谓监督体系和体制是如此的完善,但是一面被告一面升迁的官僚,不胜枚举。
官已倒了,人被抓了,那么百姓被侵犯的权益会讨回公道么?当然是零!什么都没有!普通的刑事诉讼可以附带民事赔偿,而这些贪污十亿、百亿的官吏即使被判处量刑的上限,深受其害的百姓仍旧得不到任何官方的补偿甚至一句道歉。地没了、房没了、钱没了、命没了、人没了、梦没了,受害者至今哭诉无门,而直接责任人们则被变相“免责”,正义一直禁止入境所以又缺席了。
百姓追索贪官污吏,可以算作一种公益诉讼的范畴么?能有司法机构受理类似案件吗?这里的答案永远是No!
所以,无论什么“落马”的老虎啊、“被拍”的苍蝇啊,都是冥冥的天理之中,实则九牛一毛,无非南极一角,“当家作主”的人民早已审美疲劳,任何新闻读来不仅愈发没有了曾经的“新鲜感”而且对某个阶级横生憎恨。这帮王八犊子留下了笔笔孽债,却仍能“全身而退”,即使犯了在封建年代足以被凌迟甚至诛九族的重罪,却仍能享受“死缓”慢慢地寿终正寝。而那些被祸害到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的无数百姓,还要更加凄凉地挣扎在生存的路上。
转嫁到手无寸铁的屁民头上是最安全的 老猫的文章写真的好,看完以后真心由衷佩服的感觉…… 内幕是有趣的,决定是无奈的,倒霉蛋是注定的,说得好听是要服从命令的
你知道的太多了,开门,查水表
良心大大的坏了'死了死了的友 贪官永远处不玩啊
这文章写的很好,赞一个! 那个啥,当时88888,硬是得罪了XXX然后给突突了? 那些被祸害到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的无数百姓,还要更加凄凉地挣扎在生存的路上。 贪官的钱没收后用在哪里 每次看完老猫的文章,我都心生不愤,老猫混国企真委屈了这支笔呀 见惯不怪 正式工与临时工原来都是一家人~~~ 写的尼玛好深刻。猫爷要是报社主编的话,感觉那家报纸第二天就得被人放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