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老胡
发表于 2015-7-28 14:33
三刃木又闯祸了
目测是707
刘先生
发表于 2015-7-28 14:37
武器无罪,有罪的是使用武器的人。
morbidcowboy
发表于 2015-7-28 14:37
说不定,此处的个人亮骚区又在几年内少了一个活跃账户
可毛被比
发表于 2015-7-28 14:41
哎...
战神再现
发表于 2015-7-28 14:41
万事有利必有弊
齐羽
发表于 2015-7-28 14:43
价廉物美的小三
rock7337
发表于 2015-7-28 14:45
这款还不够经典!
而且相对便宜点·
月色远山
发表于 2015-7-28 14:46
这把707,其实,只能算水果刀,民警被刺,只是因为这民警素质太差了至于击毙嫌犯,不评论……
准备卖盒饭
发表于 2015-7-28 14:58
不关武器的事
baobiao009
发表于 2015-7-28 15:07
只能说太不理智了。。要是吸了毒就另当别论了
酒醉丶微醺
发表于 2015-7-28 15:09
刀还是别玩了
隔壁老胡
发表于 2015-7-28 15:15
月色远山 发表于 2015-7-28 14: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把707,其实,只能算水果刀,民警被刺,只是因为这民警素质太差了至于击毙嫌犯,不评 ...
这话我就得反驳一下了,突发情况下素质再高的人都反应不过来
往事冰封
发表于 2015-7-28 15:34
哎!错的是人而不是器械!
gaosencctv
发表于 2015-7-28 15:39
钱是无罪的,有罪的是人,东西在不同的人手里发挥不同的作用
朔月
发表于 2015-7-28 15:41
闯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