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老师
发表于 2015-1-30 22:43
人大代表表示犯罪分子的人权比守法公民的人权重要。所以人家抢劫,你最好别还手。
连警察抓贼都不敢打,都是靠人肉去填,按倒了捆起来。就是这样弄伤了还会被告。
朔月
发表于 2015-1-30 22:58
看完了。。。
朔月
发表于 2015-1-30 22:59
791757922 发表于 2015-1-29 16:58
正当防卫的度很难把握,而且在中国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的界限不明显,遇到事了能跑就跑,实在跑不了能用 ...
正当防卫有时候真的要看你有没有关系。。。
隔壁老胡
发表于 2015-1-31 09:17
朔月 发表于 2015-1-30 22: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正当防卫有时候真的要看你有没有关系。。。
没错,在大陆没关系都不敢防卫
ghf331
发表于 2015-2-6 14:52
这种情况,买一瓶白酒,买一台二手车,开个个把月的,连酒带车,一起到敌人家门口,先小喝几口,看见敌人出来,撞之,喝光,报警,酒驾致人死亡,判三年,从此社会少了一个操蛋的敌人。
漂泊的烟雾
发表于 2015-2-6 15:30
就别指望用 正当防卫 来保护自己了。界线很模糊的,出事了都血上头了很难把握的,只求平安无事,万事大吉吧
该死的天命
发表于 2015-2-6 16:12
我好像看见了水果湖←_←,水果湖+1_(:_」∠)_,我始终感觉在天朝不是特殊情况还是别指望正当防卫了╮(╯▽╰)╭。
心相印
发表于 2015-2-6 18:41
该死的天命 发表于 2015-2-6 16:12
我好像看见了水果湖←_←,水果湖+1_(:_」∠)_,我始终感觉在天朝不是特殊情况还是别指望正当防卫了╮(╯▽ ...
你在水果湖?
伟~
发表于 2015-2-6 20:53
回帖
该死的天命
发表于 2015-2-7 22:40
心相印 发表于 2015-2-6 18:41
你在水果湖?
昂,我在
心相印
发表于 2015-2-8 13:29
该死的天命 发表于 2015-2-7 22:40
昂,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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