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山猫 发表于 2014-11-3 16:02

~~~人妖之间(13 Pics)~~~

本帖最后由 小山猫 于 2014-11-3 16:14 编辑


外汇有牌价,国币在时空上也有牌价,据说一张红毛仅用所购大米的重量计算,若干年里贬值几十倍。

1979年第9期《人民文学》刊登了刘宾雁的《人妖之间》,猫子则是在《连环画报》上看到的这部改成一帧一帧的“报告文学”。

其后的35年间,很多轰动一时的文艺作品被改编成了影视剧,但是唯独《人妖之间》这篇文字(曾)被讳莫如深直至被淡出视野,其原因不言自明。

猫子的记忆里,这部作品的重彩不在主人公贪污、侵占、挪用了多钱,而是她的发迹史,她在那个指鹿为马、黑白颠倒的时代,多么如鱼得水般地扶摇直上。

文革(刚结束)之后的50万元,相当于今天的多少钱呢?!即使能够换算出来,那么今天贪污等值货币的魑魅魍魉又有几个被处以极刑了的呢?!

终于没人再谈“高薪养廉”的问题了,因为所谓的“高薪”,其前提必须是制度透明、舆论自由、法治公平。



超人队长 发表于 2014-11-3 16:04

贪污挺厉害                     

泡泡熊 发表于 2014-11-3 16:17

这次手段很硬

蓝色海洋 发表于 2014-11-3 16:34

不明觉厉

odsoning 发表于 2014-11-3 16:43

真可怕啊.............

蛋炒饭 发表于 2014-11-3 16:48

根据1979年案发时松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他的犯罪事实是:自1971年11月担任书...

本帖最后由 蛋炒饭 于 2014-11-3 17:11 编辑

建丰同志很多史料啊~~

其实吧··我觉得以前那些招数和路数到现在的确很相似,但是已经没有那种平步青云扶摇直上坐直升机的土壤了~~   但是相反的更可怕可悲的是现在的人更麻木了~~~而且一堆的人潜意识里觉得,别让我上去上去了看我怎么玩~~~


根据1979年案发时松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他的犯罪事实是:自1971年11月担任书记至1979年4月,七年半的时间通过购买煤炭的价格差获利507702万元,并把获利单独建帐存入指定帐户。除去为职工发福利和行贿购买媒炭外,案发时尚有存款及赃物折款48万元。此款被法院认定为贪污,法院因此判其死刑,并在1980年2月8日公开执行。
   摘自http://www.shz100.com/article-5385-1.html
问题在于:账户是个人的还是公司的。


如果事情真的是那样的话。我只能说,她是在那个年代用这个年代搞经济应该干的事情了~
所以说投机倒把从本质上就是经济行为~~~居积囤奇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只不过在计划经济的年代里这种经济行为是会破坏脆弱的国家经济命脉。
一样事情两样看···建丰同志如果上台了,干的事情估计也是差不多吧~~~

tjsny 发表于 2014-11-3 17:04

看看老张片

我的快乐时代 发表于 2014-11-3 17:16

想起了WEN GE跟文字狱~~

可毛被比 发表于 2014-11-3 17:16

猫子总是能搜到那么多的黑白老照片儿                        

茶叶蛋 发表于 2014-11-3 17:29

这老妈子是谁啊啊

gaosencctv 发表于 2014-11-3 18:13

直接枪毙就可以

阿答 发表于 2014-11-3 18:49

就应该都判死刑

黄要湿 发表于 2014-11-3 19:57

有人曾说过,共党的干部们,99%以上拖出去枪毙都不冤枉

Shaw·Eagle 发表于 2014-11-3 20:59

进来看看

黑金刚 发表于 2014-11-3 22:02

嗯。可见当今社会是如何的法制。人道。和谐。。。。。现在整多少个亿的也没见哪个给毙了。都不知道躲哪儿享福去了。可怜那。生不逢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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