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领巾队长
发表于 2014-5-5 07:18
织田信长 发表于 2014-5-4 10:14
借正義之名實施暴力的典型。估計是古惑仔看多了,還不要在這裡搞事。再以後估計就是把小流氓打趴了,再把他 ...
你不知道不这样说他们不会鸟你的。。。不过这次的确不对,会改正,还有,我极其痛恨古惑仔
八零‘Man
发表于 2014-5-10 17:49
孩子。做法欠妥 不可以拿钱的
kachina
发表于 2014-5-22 18:43
楼主不到十六啊
到十六抓到判得重啊
这么年轻就会黑吃黑了
flashwater
发表于 2014-5-28 14:57
看着看着觉得这段文字很奇怪,后来看到16就释然了。小朋友好好读书,语文课认真上。
犀利哥
发表于 2014-5-29 13:22
你有助人之心是好事 但要找对方法
犀利哥
发表于 2014-5-29 13:23
你有助人之心是好事 但要找对方法
平民刀手
发表于 2014-5-29 22:17
红领巾侠 下次要蒙面
梦想。
发表于 2014-6-12 12:25
除了不该拿钱,做的很对
LitteWhite
发表于 2014-6-15 19:58
拿钱是万万不能的,真的闹大了的话,谁都救不了你了,见义勇为少年进监狱里,就不好了
大波播
发表于 2014-6-15 20:09
行为欠妥 涉及违法 一点都不言重
Max47
发表于 2014-6-23 18:23
楼主不会是初中生吧
lisa711
发表于 2017-6-11 10:53
做得好,点个赞